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64年7月,最初名为结核病防治院,由30名职工,60张病床组成。上世纪八十年代,医院先后更名为连云港市结核病医院、连云港市传染病结核病医院,1988年更名为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1年10月,加入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医院规模逐步壮大,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于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目前医院资产总值1.5亿元、开放床位360张。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是全市唯一的市属传染病、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了各类传染性疾病、重大突发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的集中收治任务;是甲型H1N1流感、非典、艾滋病、结核病、重症手足口病、炭疽病的指定集中收治医院;承担了各类精神疾病的诊治任务;是省政府批准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医院;承担了国家项目组“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美沙酮药物戒毒)和中盖结核病防治项目的任务。
医院由东、西两个院区组成,共设立病床360张。东院区位于新浦解放东路316号,占地约96000平方米,建有门诊医技综合楼、传染病房楼、公共卫生应急病房楼、血液净化中心等建筑共计约29225平方米;西院区位于海州区西门路81号,占地约26813平方米,建有精神科、门诊楼等建筑约12313平方米。
近年来,医院前后多次荣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市服务满意单位”、连云港市文明单位、连云港市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社会综合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当下,全院干部职工众志成城、和衷共济,实现“立足港城,辐射周边,把医院建设成为苏北、鲁南地区有影响力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三级精神病医院”的愿景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