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是韶关市政府设置的一间隶属于市卫生局地级市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负责全市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心理障碍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精神病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以及自愿戒毒治疗等工作任务。精神病专科定编床位400张,专技人员164人,其中正高职称2人、副高职称18人、中级职称51人。医院位于京广铁路线广东省北大门的乐昌市,占地总面积30025.8平方米,建筑面积33541.88平方米,平均每张定编床位占17.3平方米。病房内外布局合理,路径流畅,环境优雅,绿树婆娑中隐现着亭台楼榭、琉璃飞檐、点缀着别致的雕塑、假山、喷池、盆景,园林中营建了病人室内外文体活动场所,憩息活动宜人。
医院前身是韶关地区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8年,1995年11月通过了精神科"二级甲等"医院评审,逐步发展为一间有规模、专科设备完善,有一定技术力量,集医疗、防治、康复、科教功能为一体的精神专科医院。
住院部设有一科、二科、三科、心理康复科和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科室,设有高级、普通两档病床,配有ICU室。设有工疗科,开展娱疗、体疗、工疗等的各类康复类目。医院门诊部分别设在院部及韶关市区,在韶关市区门诊分别设置心理咨询和精神科门诊,在院部设置综合门诊,开展精神科、心理咨询、内外科、中医等诊疗业务,开设有专家诊室。
医院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配套完善的医疗辅检设备,以精湛的医疗技术和良好的医德医风服务于社会,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赞扬。为粤北地区精神疾病住院治疗、社区防治、科研教学、司法鉴定、自愿戒毒等作出了一定贡献。多年来,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百家文明医院"、韶关市十佳医院、韶关市园林单位,医院党总支被评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